近日,同城君從古城消防委員會獲悉,為做好麗江古城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全力確保麗江古城5A級景區(qū)整治和春節(jié)、元宵節(jié)期間消防安全,對古城消防提出十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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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條要求為麗江古城保駕護航
2016-2-4 17:33 上傳
一、嚴禁超員經營。
二、嚴禁營業(yè)期間施工作業(yè)。
三、嚴禁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四、梁、柱、樓板等主要承重構件必須進行防火處理,與周邊建筑相鄰部分必須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 五、電氣必須按規(guī)范設置,所有線路必須穿管保護,嚴禁超負荷用電。
六、嚴禁使用蠟燭、油燈、馬燈、孔明燈、炭火等明火照明、取暖、裝飾,嚴禁燃放煙花炮竹,嚴禁小孩玩火。 七、生產生活用火必須采取防火措施,確定監(jiān)管人員和職責,嚴禁超量儲存燃料,必須定期清理油煙機和煙道。 八、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從業(yè)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掌握防滅火及疏散逃生自救技能。
九、裝修改造應依法申報,施工現場采取防火措施,配備消防設施,明確監(jiān)管責任人,防止發(fā)生火災。
十、必須建立完善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制度,確定責任人員,采取監(jiān)護措施,并向社區(qū)申報備案。
古城消防安全問題不容忽視,需要我們大家共同來關心,一起來維護。
編輯:高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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