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龍男子酒后家中耍酒瘋民警勸阻被咬傷】 高度醉酒與他產(chǎn)生口舌之爭,民警執(zhí)行職務(wù)送家途中非但不配合還抱咬、頂撞、抓扯民警,5月29日玉龍公安依法刑事拘留一名妨害公務(wù)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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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1 19:07 上傳
2018年5月28日晚20時左右,玉龍縣公安局巨甸派出所民警接到居民熊某全報稱轄區(qū)群眾余某軍酒后在其家中耍酒瘋。民警接到報警后及時出警,在將余某軍勸離送家交與家人看管途中,高度醉酒的余某軍耍賴撒潑拒不配合民警,民警依法制止其過激言行過程中,余某軍突然抱咬處警民警,致派出所民警楊德新警褲被咬破,左小腿被咬傷。隨后,處警民警驅(qū)車依法將嫌疑人余某軍采取保護(hù)性約束措施帶回所內(nèi)醒酒途中,余某軍再次利用肢體頂撞處警民警和新宇面部并用手抓傷和新宇右手肘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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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1 19:07 上傳
5月29日,經(jīng)玉龍縣公安局黎明派出所查證,嫌疑人余某軍對酒后抱咬、頂撞、抓傷處警民警的犯罪事實供認(rèn)不諱。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7條規(guī)定,余某軍的行為已構(gòu)成妨害公務(wù)罪。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軍已被玉龍公安依法刑事拘留。(運(yùn)營/zzl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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