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1日,麗江市古城區(qū)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李曉龍等21人涉嫌犯組織、領(lǐng)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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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涉黑第一案今日開庭
2019-3-11 14:34 上傳
合議庭由古城區(qū)人民法院副院長牛麗蓉、審判員趙俊梅、人民陪審員和茂青組成,牛麗蓉擔任審判長。開庭前古城區(qū)人民法院分別向被告人送達了起訴書、補充起訴決定書及相關(guān)材料。于2019年3月6日組織召開了庭前會議,就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有無新的證據(jù)、是否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是否申請排除非法證據(jù)等問題聽取了各方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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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涉黑第一案今日開庭
2019-3-11 14:34 上傳
公訴機關(guān)指控:麗江玉龍三江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成立,公司注冊資本3000萬元,被告人李曉龍、沈相思、郭曉勇為公司股東,由李曉龍任公司法人。三江小貸公司自開展信貸業(yè)務(wù)以來,為獲取高額利息,通過賬外融資、簽訂虛假合同以及單筆放貸高于凈資本5%等方式,先后向本案被害人高某某、劉某某、周某某、黃某某等違規(guī)發(fā)放貸款3920萬元,在公司貸款難以收回后又不通過正常訴訟途徑依法解決債務(wù)糾紛問題。為強索違規(guī)發(fā)放的貸款,李曉龍招募有犯罪前科的被告人唐浩凌、李俊濤及被告人唐鵬、范曉露、魯從杰、周平山、陳維鑫、饒飛等八人,任命唐浩凌、李俊濤為三江小貸公司總經(jīng)理、副總經(jīng)理,專門負責為公司追討債務(wù),該組織成員在暴力討債的過程中,有組織地先后實施故意傷害、聚眾斗毆、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多起行為,并采用言語恐嚇、威脅、辱罵、滋擾等軟暴力的方式向被害人追討債務(wù),造成被害人心理上極度恐懼。該組織的行為嚴重破壞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此外,被告人李曉龍還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告人周平山涉嫌搶劫罪,均應(yīng)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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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涉黑第一案今日開庭
2019-3-11 14:34 上傳
古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馬桂蓮、馬子寒、和明出庭支持公訴。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被告人家屬、社會公眾、媒體記者等近百人到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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