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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居民,這是給你的一封信,請收好!
2020-1-9 15:44 上傳
全市居民:
傳銷是一種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不僅嚴重擾亂市場經(jīng)濟秩序,而且直接侵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危害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傳銷組織采取脅迫、拘禁等手段對參加人員進行人身及精神上的控制,通過對參加人員培訓“洗腦”,使其喪失倫理道德、私欲無限膨脹,一些人被騙后走上了偷盜、搶劫、賣淫等違法犯罪道路,給社會穩(wěn)定造成了嚴重危害。
《禁止傳銷條例》頒布實施以來,我市綜治、公安、市場監(jiān)管等有關部門積極發(fā)揮職能作用,始終保持高壓態(tài)勢打擊傳銷,取得了成果。但是,打擊傳銷的形勢依然嚴峻。為此,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打擊傳銷、創(chuàng)建無傳銷社區(qū)活動,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有關規(guī)定,敬告全市居民注意以下有關事項:
一、傳銷是國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參與傳銷活動。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傳銷活動提供經(jīng)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如有違反,由市場監(jiān)管部門依據(jù)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的規(guī)定進行相應的處罰。
三、任何人不得將房屋出租給傳銷者。為傳銷組織和傳銷人員提供住宿等便利條件的出租戶,公安機關將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進行相應的處罰。
四、市場監(jiān)管部門、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傳銷行為,要加強行刑銜接、加強相互間的線索移交以及行政處罰和刑事打擊。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傳銷違法犯罪行為,應當自覺抵制、主動勸阻和制止;發(fā)現(xiàn)傳銷違法犯罪分子,要立即主動向市場監(jiān)管、公安機關舉報。
廣大市民,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請遠離傳銷!希望您們在工作生活中對傳銷活動保持高度警惕,特別是被帶往出租屋時,更應提高警惕;當遇到傳銷困擾的時候,要自覺抵制并積極舉報;因各種原因不慎陷入傳銷窩點,要理智選擇求救途徑,尋找機會投訴舉報。
公安機關舉報電話:110 市場監(jiān)管機關舉報電話:12315
麗江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麗江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麗江市公安局
編輯:孫雪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