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資】黑龍江省出臺新規(guī)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播報文章
3月29日,記者從黑龍江省政府獲悉,為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保護社會公眾合法權益,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結合我省實際,出臺《黑龍江省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所稱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guī)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人,是指發(fā)起、主導或者組織實施非法集資的單位和個人;所稱非法集資協(xié)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資而為其提供幫助并獲取經濟利益的單位和個人。
建立非法集資風險線索臺賬
行業(yè)主(監(jiān))管部門應當落實管行業(yè)必管風險的責任,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做好本行業(yè)、領域的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和監(jiān)測預警工作,建立非法集資風險線索臺賬,定期收集匯總本行業(yè)、領域非法集資風險情況,編制排查處置情況報告。發(fā)現(xiàn)非法集資風險線索的,應當在初核和研判的基礎上報送本級政府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
市場監(jiān)管部門應當加強企業(yè)、個體工商戶名稱和經營范圍等商事登記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企業(yè)、個體工商戶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財”“財富管理”“股權眾籌”等字樣或者內容。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fā)布包含集資內容的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會公眾進行集資宣傳。應完善非法集資舉報獎勵辦法,明確舉報獎勵標準,暢通舉報受理渠道,完善舉報工作機制。
因參與非法集資所受損失由參與人自行承擔
全省范圍內跨行政區(qū)域的涉嫌非法集資行為,涉嫌非法集資人為單位的,由其登記地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組織調查認定;涉嫌非法集資人為個人的,由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組織調查認定。涉嫌非法集資行為發(fā)生地、集資資產所在地以及集資參與人所在地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配合調查認定工作。根據(jù)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需要,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查封有關經營場所,查封、扣押有關資產。
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xié)助人應當向集資參與人清退集資資金。清退過程應當接受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監(jiān)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非法集資中獲取經濟利益。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
(來源:生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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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資】黑龍江省出臺新規(guī)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播報文章
2022-3-30 16:45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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