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龍公安快速反應、及時處置,成功勸阻兩起電信網(wǎng)絡詐騙警情,及時避免群眾遭受財產(chǎn)損失。
玉龍公安成功攔截電信詐騙 避免群眾損失23萬元 (1).png (1.1 MB, 下載次數(shù):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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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9 09:26 上傳
5月3日,玉龍縣公安局黃山派出所接到反詐中心推送預警,顯示轄區(qū)居民崔某很有可能正在遭遇電信詐騙。值班民警連忙撥打崔某電話與其聯(lián)系,可崔某的電話一直未接通,民警在聯(lián)系未果后迅速趕往崔某家中進行勸阻。
在崔某家中民警了解到對方以冒充熟人的方式向崔某借款,在民警勸阻下崔某嘗試聯(lián)系被冒充的好友才意識到自己被詐騙,在民警勸阻下及時止損,未完成十萬元的轉賬操作。
5月5日,陳某在朋友的陪同下來到玉龍縣黃山派出所,陳某的朋友告訴民警陳某被騙了,但是自己怎么勸說他都不相信,只能將人帶到派出所請求民警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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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9 09:26 上傳
民警了解到陳某接到自稱是某平臺客服人員的來電,對方稱陳某可以在平臺進行貸款,為幫助陳先生提高貸款額度已轉賬給陳某13萬元,請陳某及時將13萬轉回指定賬戶,通過對方引導操作后陳某發(fā)現(xiàn)自己銀行卡內確實多了13萬元,便準備將錢轉入“客服”提供的賬戶中。民警查看陳某銀行到賬信息發(fā)現(xiàn)蹊蹺,原來這13萬元的轉賬是詐騙分子在與陳某通話過程中騙取陳某信息在網(wǎng)上貸款的貸款款項,民警對陳某進行反詐知識講解,明確告知其這就是電信詐騙,阻止陳某給對方轉賬。經(jīng)過民警的耐心講解,陳某聽從了勸導,沒有將13萬元轉賬給對方。
警方提示:
1、轉賬匯款要核實 一定要核實清楚對方的身份,避免沒有見面或者沒有打電話核實,而僅通過即時通訊工具的方式,就向對方進行轉款操作。
2、遭遇詐騙及時報案止付 一旦發(fā)現(xiàn)自己遭遇了冒充熟人詐騙,一定要第一時間將騙子的即時通訊工具賬號信息、群內聊天內容以及轉賬匯款憑證進行留存,并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進行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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