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云南永勝公安成功破獲一起涉及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的案件。根據報警信息,民警在巡邏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一名男子當街售賣一只疑似貓頭鷹幼崽,隨即前往處理。經過調查,警方確認這只貓頭鷹實際上是領角鸮,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在將男子帶回派出所進行詢問后,警方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將領角鸮放回野外。由于男子的行為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警方將其移交林業(yè)部門進行處罰。
當街售賣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永勝一男子被處罰.jpg (78.28 KB, 下載次數: 169)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23-8-1 11:43 上傳
警方提醒公眾,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以及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都是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涉及以上行為的人員將面臨不同程度的刑事處罰,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罰金和沒收財產等。
當街售賣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永勝一男子被處罰 (2).jpg (88.94 KB, 下載次數: 156)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23-8-1 11:43 上傳
呼吁廣大市民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涉及野生動物違法犯罪的線索,共同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tài)安全。野生動物是自然生態(tài)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野生動物是每個人的責任和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