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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麗江市委辦公室和麗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通知,現向社會公開征集申報麗江新媒體“直播帶貨”、“人才孵化”、“網絡傳播”基地。申報時間為2023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3日。具體申報標準和流程如下: 1. 麗江新媒體直播帶貨基地申報標準(試行): - 基地應在麗江市轄區(qū)內,擁有至少1個直播間和相應的場地、設備和人員。 - 基地應具備常態(tài)化開展直播帶貨活動的能力,擁有至少1個自有或授權的新媒體直播帶貨賬號。 - 基地截止申報日前一年累計銷售額不低于100萬元。 2. 麗江新媒體人才孵化基地申報標準(試行): - 基地應在麗江市轄區(qū)內擁有能開展業(yè)務培訓的場所,并具備相應資質。 - 基地應有開展新媒體賬號IP打造、直播宣傳、直播帶貨等實習實訓崗位和相關設備。 - 基地每年實習培訓人數不少于50人,每人實訓時間不少于2周。 3. 麗江新媒體網絡傳播基地申報標準(試行): - 基地應具備常態(tài)化開展網絡傳播的能力,擁有至少1個新媒體網絡賬號或平臺。 - 基地近一年的原創(chuàng)內容傳播量不少于100萬+(單平臺),原創(chuàng)發(fā)布內容數量不少于50條。 - 基地應積極參與市內相關話題互動等宣傳活動。 申報流程如下: 1. 申報主體(企業(yè)、機構、個人)達到基本標準后,自主自愿向麗江市新媒體綜合運營服務管理中心辦公室申請,提交相關資料。 2. 麗江市新媒體綜合運營服務管理中心辦公室對申報人資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將擇優(yōu)提交麗江市新媒體綜合運營服務管理中心進行復審。 3. 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將被授予“麗江新媒體直播帶貨基地”、“麗江新媒體人才孵化基地”或“麗江新媒體網絡傳播基地”資格。 具體申報表格可在麗江市新媒體綜合運營服務管理中心辦公室官網下載(http://www.ljnewmedia.org.cn/download/03.xlsx、http://www.ljnewmedia.org.cn/download/04.xlsx、http://www.ljnewmedia.org.cn/download/05.xlsx)。 如有任何問題或需要進一步了解,請聯系麗江市新媒體綜合運營服務管理中心辦公室(電話:0888-5383062,聯系人:唐燕京,郵箱:admin@ljnewmedia.org.cn)。 |
根據《中共麗江市委辦公室 麗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的通知》文件精神,麗江市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申報麗江新媒體“直播帶貨”、“人才孵化”和“網絡傳播”基地。具體申報標準如下: 一、申報標準(一)基本標準 1. “直播帶貨基地”應具備直播帶貨活動場地、設備和人員,并擁有至少1個自有或授權的新媒體直播帶貨賬號。截止申報日前一年累計銷售額不低于100萬元。 2. “人才孵化基地”應具備開展教育培訓等業(yè)務的場所,能夠提供實習實訓崗位和相關設備。每年實訓人數不少于50人(每人實訓時間不少于2周)。 3. “網絡傳播基地”應具備常態(tài)化開展網絡傳播的能力,擁有完全運營權或所有權的新媒體網絡賬號或平臺數量不少于1個。近一年原創(chuàng)內容傳播量達到100萬+(單平臺)的不少于3條。 (二)鼓勵標準 1. “直播帶貨基地”鼓勵建設專業(yè)直播間,提供直播帶貨的實習實訓崗位,并為團隊、達人提供直播間、設備出租等服務。 2. “人才孵化基地”鼓勵提供IP賬號變現顧問指導、投融資、財稅、行政管理、知識產權、法律顧問等服務,并與院校合作開展培訓業(yè)務。 3. “網絡傳播基地”鼓勵整合資源助力麗江經濟社會發(fā)展,引進優(yōu)秀人才,提供公益、免費的實習實訓服務。 二、工作要求 基地需每周統計數據并提交麗江市新媒體綜合運營服務管理中心辦公室,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基地直播間建設情況、直播帶貨開展情況、內容創(chuàng)作情況等。 三、申報流程 申報主體(企業(yè)、機構、個人)達到基本標準后,自主自愿向麗江市新媒體綜合運營服務管理中心辦公室申請,提交相關資料。管理中心將對申報人資料進行初審,并召集相關部門組成評審委員會復審。通過復審的基地將獲得“麗江新媒體直播帶貨基地”、“麗江新媒體人才孵化基地”或“麗江新媒體網絡傳播基地”的授牌。 申報資料和表格下載網址:http://www.ljnewmedia.org.cn/download/03.xlsx、http://www.ljnewmedia.org.cn/download/04.xlsx、http://www.ljnewmedia.org.cn/download/05.xlsx 聯系方式: 麗江市新媒體綜合運營服務管理中心辦公室 聯系電話:0888-5383062(麗江新媒體協會) 聯系人:唐燕京(協會常務副會長,13308887454) 申報郵箱:admin@ljnewmedia.org.cn 申報時間為2023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3日,審核將分批次進行。歡迎積極申報! |
關于征集申報麗江新媒體“直播帶貨” “人才孵化”“網絡傳播”基地的公告 根據《中共麗江市委辦公室麗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的通知》文件精神,麗江市委網信辦會同相關單位制定了“麗江新媒體直播帶貨基地”、“麗江新媒體人才孵化基地”和“麗江新媒體網絡傳播基地”的申報標準(試行)。現向社會公開征集,申報時間為2023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3日,將分批次進行審核,歡迎積極申報。 具體申報標準請查看附件1至附件3。申報條件和要求如下: 附件1:“麗江新媒體直播帶貨基地”申報標準(試行) 1. 基地應合法誠信經營,在麗江市轄區(qū)內擁有至少1個直播間,能夠進行直播帶貨活動。 2. 基地應具備常態(tài)化開展直播帶貨活動的能力,擁有至少1個自有或授權的新媒體直播帶貨賬號。 3. 基地截止申報日止前一年累計銷售額不低于100萬元。 4. 鼓勵建設專業(yè)直播間并配置相應崗位人員。 5. 鼓勵提供直播帶貨的實習實訓崗位,并為直播團隊和達人提供相關服務。 附件2:“麗江新媒體人才孵化基地”申報標準(試行) 1. 基地應合法誠信經營,擁有能夠進行業(yè)務培訓的場所。 2. 基地應具備進行教育培訓的資質。 3. 基地應有能夠進行實習實訓的相關崗位和設備。 4. 基地每年應接受不少于50人的實習培訓。 5. 鼓勵為人才提供各類指導和服務,并與學校合作開展實習實訓。 附件3:“麗江新媒體網絡傳播基地”申報標準(試行) 1. 基地應合法誠信經營,具備常態(tài)化開展網絡傳播的能力,擁有自有或所有權的新媒體網絡賬號或平臺。 2. 近一年原創(chuàng)內容傳播量達到100萬+的不少于3條,原創(chuàng)發(fā)布內容數量不少于50條。 3. 積極參與市內相關的話題互動等宣傳活動。 4. 鼓勵整合資源,助力麗江經濟社會的發(fā)展。 5. 鼓勵賬號入駐麗江新媒體海外傳播基地,并開展海外宣傳推廣。 6. 鼓勵與學校合作,指導學生進行宣傳推廣麗江的實習實訓。 申報流程: 1. 申報主體(企業(yè)、機構、個人)達到基本標準后,自主自愿向麗江市新媒體綜合運營服務管理中心辦公室申請,提交相關資料。 2. 麗江市新媒體綜合運營服務管理中心辦公室對申報人資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將提交給評審委員會復審。 3. 通過復審的將授牌“麗江新媒體直播帶貨基地”、“麗江新媒體人才孵化基地”或“麗江新媒體網絡傳播基地”。 申報表格下載網址:http://www.ljnewmedia.org.cn/download/03.xlsx 聯系方式: 麗江市新媒體綜合運營服務管理中心辦公室 聯系電話:0888-5383062(麗江新媒體協會) 聯系人:唐燕京,(協會常務副會長,13308887454) 申報郵箱:admin@ljnewmedia.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