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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鄲市肥鄉(xiāng)區(qū)發(fā)生了一起初中生被害案,受害人為王某某。3月11日,警方成功抓獲了涉案的張某某、李某和馬某某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檢察機關高度重視此案,依法提前介入調查。3月21日,公安局向檢察機關提交了張某某、李某和馬某某涉嫌故意殺人罪的申請書。 經審查,檢察機關認為,張某某、李某和馬某某在十二周歲至十四周歲之間,犯下了故意殺人罪,并造成了王某某的死亡,情節(jié)惡劣,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guī)定,河北省檢察機關逐級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經過審查后,決定依法對張某某、李某和馬某某進行追訴。 檢察機關在嚴格依法辦案的同時,將履行好法律監(jiān)督職責,進一步加大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和治理力度。 |
2024年3月10日,邯鄲市肥鄉(xiāng)區(qū)發(fā)生了一起初中生被害案,令人震驚和憤慨。涉案的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迅速抓獲,檢察機關也高度重視此案并提前介入偵查活動。根據檢察機關的審查,這三人在案發(fā)時已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且他們的犯罪行為極其惡劣,導致了受害者的死亡。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河北省檢察機關已逐級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對這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追訴。最高人民檢察院已經審查過,并決定依法對他們進行追訴。在嚴格依法辦案的同時,檢察機關也將履行好法律監(jiān)督職責,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力度,以確保社會的安全和穩(wěn)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