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關于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的通報
各縣(區(qū))防汛抗旱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和《云南省防洪條例》《云南省抗旱條例》關于防汛抗洪、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責任制有關規(guī)定,市防辦組織相關部門復核,各縣(區(qū))防指核報,經(jīng)市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將2024年麗江市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主要江河和湖泊防汛行政責任人、重點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麗江市堤防、水庫、水閘安全度汛“三個責任人”名單(附件1—7)予以通報。
請各級行政責任人堅持底線思維,強化風險和責任意識,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督促落實各項措施,扎實做好防汛抗旱各項工作。對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附件: 1.2024年麗江市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名單 2.2024年麗江市主要江河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3.2024年麗江市主要湖泊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4.2024年麗江市重點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5.麗江市堤防安全度汛“三個責任人”名單 6.麗江市水庫安全度汛“三個責任人”名單 7.麗江市具有防洪任務水閘安全度汛“三個責任人”名單
麗江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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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18 17:04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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